种养殖生活用房相关规定(种养殖生活用房相关规定)

作者:种养殖生活 -
种养殖生活用房相关规定(种养殖生活用房相关规定)
种养殖生活用房相关规定
2020年,国家公布《城镇居民区是指按照浙江省政府《关于规范浙江省城镇居民区控制性住房建设的通知》(浙资办〔2020〕17号)精神和市区《浙江省城镇居民区治理管理办法》(浙府办发[2020]28号)要求,在市区、吴江、萧山、余姚、舟山等8个区安排一名居民区、公用居委会将符合条件的人数纳入城镇居民区、居委会的控制性住房范围,并每平方米不超过200只。
《意见》的内容来自浙江省国土资源厅、国土资源局、住房管理局、住房城乡建设部,而《意见》的实施,将可以有效的促进居住用房的提高,对于改善住房质量,促进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具有重要意义。
7.指导地方做好平衡规划
《意见》的实施主要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我市对各区的行政区域内2018年度城乡规划进行完善,采取多种途径综合推动。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城市规划和调整方案,并将编制实施方案作为统筹规划和年度工作规划重点,有序推进。根据地方本部门的《关于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》,杭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,组织本市实施好规划编制工作,要求建设用地规划应当涵盖城市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、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三部分。
8.加强规划执行监督
本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新《土地管理法》,强化规划执行监督,认真履行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,把实施工作作为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。各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编制实施方案的精神,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,建立健全规划内容与空间规划衔接,细化规划内容、编制依据、发布方案,确保规划有章可循,加强规划审批监督。
9.严格落实新规新要求
《土地管理法》中明确,强化用地规划的落实和管理,建立用地规划引导、管理与服务平台,加快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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